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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江岱芸 - 學務處公告 | 2022-01-13 | 點閱數: 87

 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0 日臺教綜(五)字第 1112100051 號函 辦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二、疫情警戒標準第 2 級期間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 規定如下:

(一)戴口罩規定加嚴,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,外出全程佩戴 口罩: 1、運動、唱歌、拍照及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 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 進行時,恢復為須戴口罩。 2、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且如本身 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: (1)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 林)工作。 (2)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 (3)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 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 (4)外出時有飲食需求,得免戴口罩。 (5)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(例如: 藝文表演/劇組/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 時、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), 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 時脫下口罩。

(二)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(含交通運輸)應嚴格遵守:實聯 制、量體溫、加強環境淸消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 即時應變。

(三)賣場、超市、市場加強人流管制:室內空間至少 1.5 米/ 人( 2.25 平方米/人),室外空間至少 1 米/人( 1 平方米/ 人);不開放試吃。

(四)餐飮場所:落實實聯制、量體溫、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 用品;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。

           三、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,適時機動調整 防疫措施,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。請教職員工生應落 實個人防護措施,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,以兼顧防 疫與生活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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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新生入學專區

即時空氣品質

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
2024年04月20日 17時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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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
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